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丧 葬


  鄂温克人最初实行天葬(风葬),后来受邻近其他民族和宗教的影响,多改为土葬。老人的葬仪是很隆重的。

  被雷打死的人,不请喇嘛念经,而是请萨满跳神发葬。不用埋葬,而是把尸体用白布包裹好,放在用四根木桩支起的横木上。

  自缢的人,不举行葬仪,就地掩埋了事。

  吊死在树上的,要把那棵树枝砍断,把尸体放下来,以另一东西(如羔羊、鸟雀等)代替挂到树上。尸体一定要掩埋。

  患疯病、月子病死的人,用火葬。

  幼儿死者,一般是做一白布口袋装上扔掉,不入土埋。地点多选择在山的阳面、草丛茂密的地方。

  父母死后,儿子和儿媳穿白色孝服,出嫁的姑娘也要穿孝女婿不穿。孝期为三个月,在这期间,无论男女都不结头绳,男子不理发,不刮脸,女子不穿艳服。都不参加宴会和娱乐活动。孙辈对祖辈的服丧,只扎白腰带,不穿白孝衣,孝期为二十一天。兄死后,弟弟亦须扎二十一天的白腰带。丈夫死后,妻子要戴孝三年,俗称守丈夫的灵魂。妻守夫灵,是鄂温克族服丧期中最长的孝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