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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禁忌

  禁忌,是民间传承极为普遍的一种文化现象,它从属于心意民俗的范畴。回溯历史,景颇族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许多民间禁忌,这些禁忌已成为约定俗成的东西,反映了景颇族的生活条件和民族心理的特征,也是构成景颇文化的重要方面。

  服饰禁忌 服饰在景颇族看来,具有神圣性,在穿戴时,禁忌被人触摸。景颇族长辈人的包头,严禁他人特别是幼辈触动。

  饮食禁忌 到景颇族同胞家中做客,主要会用山上采来的阔木叶做客人吃喝时的碗碟。但饮食过程中,千万不能将阔木叶倒过来用。不然,会被误以为存有敌意而成为主人的仇人。

  居所禁忌 景颇族不允许在室内吹口哨,特别是夜间在别人家中玩更忌讳比举。禁忌在室内唱歌,讲粗话以及摆弄琴、笛、锣、鼓等乐器,否则,就会被认为这样能使野鬼闻声而来作祟于人,或者招引百鸟和恶鸟,导致庄稼受损,影响粮食产量。在景颇族人家,倒洗漱水,吐痰擤鼻涕,大小便都要注意方向,禁止随意随地泼洒或倒脏物。

  人体禁忌 在封建社会里,妇女被视作万恶之源,是一种堕落、邪恶的标志。在坐姿方面,景颇族忌讳妇女坐时托起下巴,俗以为此举是哀悼死者的仪态,会由此萌生晦气,不吉利。同时还忌讳跷着一条腿坐着,尤其是有人在场的场合。人们认为只有缺少教养,不安分守己的坏女人才能做出这种不雅观的举行,必须严加禁绝。

  婚姻禁忌 景颇族有同姓不婚的习俗,即严禁同姓通婚,认为这是“乱伦”行为,是“触犯天条”,要遭上天惩罚。

  景颇族遵从姨表不婚,其规矩极为严厉,不得触犯。

  景颇族主张官家与官家通婚,百姓与百姓通婚,严禁官家与百姓通婚。

  旧时,景颇族辟有专门的公房供青年男女作为谈情说爱的社交活动场所。公房多由村寨筹资兴建。男女青年晚上于此相聚,燃着旺火,吹拉弹唱,极尽欢娱之能事。尽兴之余,便可在公房同宿。通常同姓、近亲、不同辈份的人不准进入同一公房。